轉知-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「114年特優舞蹈團隊展演活動」遴選原則及報名資訊
主旨: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「114年特優舞蹈團隊展演活動」遴選原則及報名資訊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12月13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31036867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提供成績優異隊伍演出之舞臺及交流觀摩之機會,特規劃辦理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特優團體成果展演。
三、 申請資格:榮獲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甲、乙、丙最佳編舞及乙、丙組特優,均可報名參加114年特優舞蹈團隊展演活動,遴選原則詳如附件一。
四、 報名方式:請於114年3月24日(星期一)將報名表(附件一)函文至該校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,以完成報名程序。
五、 檢送旨揭活動遴選原則1份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12月13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31036867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提供成績優異隊伍演出之舞臺及交流觀摩之機會,特規劃辦理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特優團體成果展演。
三、 申請資格:榮獲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甲、乙、丙最佳編舞及乙、丙組特優,均可報名參加114年特優舞蹈團隊展演活動,遴選原則詳如附件一。
四、 報名方式:請於114年3月24日(星期一)將報名表(附件一)函文至該校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,以完成報名程序。
五、 檢送旨揭活動遴選原則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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