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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~校園用火用電安全及防火管理事宜

說明:
1.依據新竹縣政府消防局114年9月11日竹縣消預字第1145008723號函及內政部消防署114年9月10日消署預字第1143319579號函辦理。
2.非使用期間,電腦、各類事務機器應確實關閉電源或設定為節能模式,並關閉辦公室電燈、檯燈、電扇及延長線電源等非必要使用之電器,並謹慎使用高耗電瓦數電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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