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民國101年度後備軍人緩召作業公告,符合下列教師請向人事范小姐提出申請。
一、 本校奉令辦理民國101年度後備軍人緩召申請,訂於4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,凡經列管有案之後備軍人,
如有符合兵役法第41條第3款情形之一者,不論已否核准有案,希即依限攜帶派令、畢業證書及教師登記
證、退伍令等辦理緩告申請,逾期概不受理。
二、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