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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推動教育志工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

新竹縣推動教育志工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
一、旨揭計畫本(102)年度補助6場次,每場次補助最高上限為新台幣二萬五千元,各年得視本縣財政狀況調整。
二、受補助學校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辦理結案,備函檢附原始憑證、成果報告書兩份(紙本兩份及電子檔乙份),
報本府核銷。
三、申請期間:每年一月一日起至二月二十八日止,額滿截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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