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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

主旨:檢送「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」乙份,請核實推薦,並將符合推薦資格人員申請表件於99年4月12日(星期一)中午前送本府教育處社教科彙辦,逾期不予受理,請 查照。
說明:依據教育部99年3月4日台人(二)字第0990024237D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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