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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縣114學年度「國民小學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」。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2545號函及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14日教學字第1141001299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案自我檢核機制,俾利家長及學生了解,透過公開化與透明化等校本督導作為,提升正常教學視導指標之落實。
三、檢附學校自我檢核表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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